香港的「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于2024年3月1日推出,由投资推广署审查资产和投资,入境事务处审批签证。核心要求有两项:申请人在提出净资产审查申请前六个月内一直拥有不少于3,000万港元的净资产,并把不少于3,000万港元投资于获许投资资产。本文按入境事务处和投资推广署截至2026年10月11日的公开资料整理,各项要求均附官方链接。

一、谁可以申请

按入境事务处的计划页面,申请人须符合以下准则:

  • 年龄:向投资推广署提出净资产审查申请时年满18岁。
  • 适用范围:外国国民;已取得外国永久性居民身份的中国籍人士;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华籍居民。阿富汗、古巴及朝鲜的国民不包括在内。
  • 净资产:在提出净资产审查申请日期前六个月的整段期间内,一直绝对实益拥有不少于3,000万港元(或等值外币)的净资产或净资本,与家庭成员共同拥有的资产中属于申请人的份额亦可计算。
  • 投资:把不少于3,000万港元(或等值外币)投资于申请人绝对实益拥有的获许投资资产。
  • 没有不良入境记录,并符合一般的入境和保安规定。
  • 能够证明有能力供养自己和受养人及提供住所,而无须依赖获许投资资产、在港工作或业务的收入或公共援助。

未取得外国永久性居民身份的中国内地居民不在适用范围之内。

二、3,000万港元怎样配置

投资推广署的投资规定页面把3,000万港元分成两部分:最少2,700万港元投资于获许金融资产及/或房地产,另外300万港元投入「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投资组合」。计划推出日期(2024年3月1日)前购入的资产不计算在内。

获许金融资产

  • 以港元或人民币交易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
  • 债务证券:以港元或人民币交易的联交所上市债务证券,以及由香港特区政府、外汇基金、香港按揭证券有限公司、香港铁路有限公司、香港机场管理局等或上市公司发行或全面保证、以港元或人民币计价的债务证券。
  • 存款证:由认可机构发行、以港元或人民币计价,购买时距到期日不少于12个月;计入的金额以300万港元为上限,并须在取得「原则上批准」后购买。
  • 认可机构发行的后偿债项。
  • 合资格集体投资计划:证监会认可基金、证监会认可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证监会认可投资相连寿险计划、开放式基金型公司,以及有限合伙基金的拥有权权益。私人开放式基金型公司和私人有限合伙基金合计以1,000万港元为上限。

房地产

房地产可以计入,但设有上限:计入最低投资门槛的房地产总额以1,500万港元为上限,其中住宅房地产以1,000万港元为上限。

  • 非住宅房地产:香港的商用及工业用途物业,包括写字楼、商业楼宇、零售单位及工厂大厦(包括楼花),不包括土地及部分用作住宅的多用途物业。
  • 住宅房地产:单一物业的成交价须为3,000万港元或以上,购入完成日期须为2024年10月16日或之后。
  • 过渡安排:购入完成日期在2025年9月17日之前的房地产,计入上限仍为1,000万港元;同日之前完成购入的住宅物业,成交价仍须为5,000万港元或以上。

300万港元的投资组合

「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投资组合」由香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和监督,资金预期投放于科技创新等范畴。这300万港元设有锁定期,投资推广署说明投资组合不保证资本保值及分派股息;锁定期及退出安排以港投公司公布的运作细则为准。

三、申请流程

投资推广署的流程简介把申请分成以下步骤:

  1. 净资产审查:先向投资推广署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办公室申请核实净资产,通过后获发审查证明书。
  2. 入境申请与「原则上批准」:在证明书有效期内向入境事务处提交入境申请。获「原则上批准」后,申请人可以访客身份来港逗留不多于180天,以完成已承诺的投资。
  3. 投资规定审查:完成投资后,自费聘请执业会计师协助证明符合投资规定,向投资推广署申请核实。
  4. 「正式批准」:入境事务处继续审批,符合资格的给予正式批准。
  5. 周年申报:获正式批准后,每个周年日后一个月内,须经执业会计师向投资推广署提交符合投资管理规定的文件。

四、逗留期限与延期

  • 正式批准后,申请人及受养人一般获准逗留不多于24个月。
  • 延期:逗留期限届满前,须在不早于届满前三个月向投资推广署申请核实是否持续符合投资管理规定,并向入境事务处申请延长逗留期限。符合要求的,一般可获准延长不多于三年;其后每次延期同样不多于三年。
  • 受养人:配偶及18岁以下未婚的受养子女可按受养人政策申请来港。
  • 七年之后:在香港连续通常居住不少于七年,可依法申请居留权。如未能符合通常居住的规定,但连续不少于七年符合投资管理规定,可申请无条件限制逗留。

延期申请应在逗留期限届满前三个月内提出,最迟在届满前六星期递交;入境事务处提醒,并非所有延期申请都必然获批。

五、2026年的两项更新

  • 由2026年3月1日起,申请人可透过全资拥有的私人公司持有投资,条件包括该公司属家族投资控权工具或其下的家族特定目的实体,并由具资格的单一家族办公室管理等,详见投资推广署的新措施页面。
  • 投资推广署网站公告:凡在2026年11月1日或之后提交的净资产审查申请,以非指定账户购入的金融资产不再符合投资规定,可计入的金融资产必须通过指定账户进行交易。

常见问题

住宅物业可以计入3,000万港元吗?

可以,但有条件:单一住宅物业的成交价须为3,000万港元或以上,而计入的金额以1,000万港元为上限;连同非住宅房地产,房地产合计最多计入1,500万港元。

净资产要持有多久?

现行规定是提出净资产审查申请前六个月的整段期间。

延期时需要证明在香港工作吗?

延期的审查重点是是否持续符合投资管理规定和一般入境规定。若日后打算申请居留权,则另须符合在香港连续通常居住不少于七年的法定要求。

300万港元的投资组合可以随时取回吗?

不可以。这笔资金设有锁定期,期满后的退出时间亦会因应市场流动性及基金经理的变现安排而定,投资组合不保证资本保值。

官方来源

本文只整理公开规则,不构成投资或法律意见;计划细节以投资推广署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网站及入境事务处官方页面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