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ANG 与在港求职:由毕业到延长逗留期限的时间线

时间线的主干是:毕业日期决定六个月窗口;由毕业日期起计六个月内递交在港就业申请,属非本地应届毕业生;六个月后递交,则属非本地非应届毕业生。应届生提出申请时无须已有工作,非应届生则须在申请时先获得聘用。

首次入境一般可获准在香港逗留 24 个月而不受其他逗留条件限制;获准逗留期间,可自由从事及转换工作,无须事先取得入境事务处处长批准。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无配额,亦不限行业。

毕业前:文件准备不等同正式递交

求职准备可以先从材料整理开始,但材料准备不等同已递交申请。首次申请所需文件包括近照、有效旅行证件、香港身份证(如有),以及毕业证书等《专业人士来港就业入境指南》ID(C)991 所列文件。

递交 IANG 申请时,须在网上上载所有证明文件并缴付申请费。未收齐所有所需文件及费用,入境事务处无法开始处理;申请费亦不获退还。

有意申请留港工作但尚未取得毕业证明的非本地应届毕业生,可申请延长逗留期限,以便等待成绩公布。应届或非应届分类则仍按实际递交日期与毕业日期判断。

毕业后:六个月窗口内,求职与递交申请可以并行

毕业日期是毕业证书所载日期。应届毕业生在毕业后开始投递简历,可以与 IANG 申请同步进行,不必等取得聘用再递交申请。提出申请时无须已有工作,但仍须符合一般入境规定。

非应届生的次序不同:先获得聘用,再在提出 IANG 申请时提交在港就业申请。申请时仍未获聘用,便不符合非应届生返港工作的前提。

首次申请审批:由收齐文件与费用起计

入境事务处收到所有所需文件及相关申请费后,一般处理时间如下:

  • 非本地应届毕业生:约两星期。
  • 非本地非应届毕业生:一般四星期。
  • 每年六至八月为申请高峰期,处理签证申请所需时间可能较长。

处理时间并非由递交申请当日起计;文件或申请费未齐,处理便未开始。在高峰期准备首次申请,时间表需要预留处理时间延长的空间。

24 个月逗留期:自由转工是求职策略核心

24 个月是首次入境获准的逗留期限,不是网上递交申请日起计。首次入境一般可获准在香港逗留 24 个月,而不受其他逗留条件限制。

根据安排获准来港就业的人士,在获准逗留期间可自由从事及转换工作,无须事先取得入境事务处处长批准。求职策略上,首份工不应被视为不可转换的唯一选择;转工本身不是一项须先行等待批文的动作。

但自由转工不代表各阶段都可以免聘用要求:

  • 非应届生首次申请时,须先获得聘用。
  • 延长逗留期限时,申请人亦须已获得聘用。
  • 受聘工作通常须由学位持有人担任,薪酬福利须达市场水平。

IANG 本身不限行业,但“不限行业”不等于可以忽略延长逗留期限对职位、薪酬及福利的要求。

拿到首份工之后:为延长逗留期限做准备

取得聘用不代表逗留期限会自动延长。延长逗留期限申请须符合聘用条件,而且递交延期逗留申请时,申请人必须身在香港。

雇主证明信要列明:

  • 现时职位
  • 每月薪金
  • 其他福利
  • 雇用期

延长逗留期限可在逗留期限届满前三个月内提出,应尽早申请,并最少在逗留期限届满前六星期递交。入境事务处收到所有所需文件及相关申请费后,一般约二至三星期完成处理。申请如获批准,通常会以 3-3 年模式获准在香港逗留,而不受其他逗留条件限制。

聘用较早出现,可以先核对职位、薪酬福利及雇主证明信;正式申请窗口仍然是逗留期限届满前三个月内。

延长逗留申请未批:递交不等于期限延长

递交延长逗留期限申请,只代表正式申请已经提交,不代表原有逗留期限已经延长。

申请人等候结果期间,除特别情况获入境事务处处长批准外,必须在现有逗留期限届满前离开香港。逾期逗留属严重刑事罪行,可能被检控及遣送离境。

顶尖人才类别

顶尖人才类别有独立的延期条件。申请人须已根据 IANG 获准在香港逗留不少于两年,而且上一评税年度薪俸税应评税入息达港币 200 万元或以上。成功申请者一般会获准延期逗留六年,而不受其他逗留条件限制。

适用限制

IANG 并不适用于阿富汗、古巴及朝鲜国民;老挝、尼泊尔及越南国民的适用范围亦有限。递交申请前,需要按申请人国籍核对适用范围。

常见问题

应届身份由哪个日期决定?

由毕业证书所载日期与 IANG 在港就业申请的递交日期决定。毕业日期起计六个月内递交,属应届毕业生;六个月后递交,则属非应届毕业生。分类不是等到取得聘用或申请获批才决定。

没有工作可不可以递交首次 IANG 申请?

应届毕业生提出申请时无须已有工作;非应届毕业生则须在申请时先获得聘用。

24 个月内转工要不要事先批准?

根据 IANG 获准逗留的人士,可自由从事及转换工作,无须事先取得入境事务处处长批准。不过,延长逗留期限时仍须符合聘用、职位、薪酬福利及身在香港等要求。

延长逗留申请未批,可不可以留到原有逗留期限届满?

除特别情况获入境事务处处长批准外,申请人必须在原有逗留期限届满前离开香港。逾期逗留可能面对检控及遣送离境。

怎么查询申请状况?

网上及 24 小时电话均可查询申请状况。24 小时电话查询热线为 (852) 3160 8663;IANG 热线为 (852) 2294 2190;电邮查询地址为 enquiry@immd.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