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L;DR

香港冇類似美國H-1B嘅抽籤制度,僱主申請工作簽證係個案審批。僱主需要通過「一般就業政策(GEP)」或「輸入內地人才計劃(ASMTP)」為非本地僱員申請簽證。僱主需承擔嘅責任包括:①證明該職位無法由本地人填補、②支付合理市場薪酬、③承擔僱員簽證期間嘅責任(例如僱員被解僱時要通知入境處、支付遣返費用等)。申請費用約$230,審批時間約4-6星期。本文詳解僱主角度嘅全部責任同成本。


一、僱主可以申請咩簽證?

  • 一般就業政策(GEP): 非內地專業人士 · 有相關學位或技術資格+工作經驗
  • 輸入內地人才計劃(ASMTP): 內地專業人士 · 同上(專為內地人而設)
  • 科技人才入境計劃(TechTAS): 科技專業人士(AI、區塊鏈、數據分析等) · 僱主需為合資格科技公司

二、僱主需要證明咩?

2.1 本地招聘努力

僱主需證明已嘗試聘請本地人但唔成功。常見證明方式:

  • 在JobsDB/CTgoodjobs/勞工處等刊登招聘廣告(起碼2星期)
  • 面試紀錄(展示有本地人應徵但唔符合要求)
  • 公司聲明(解釋點解需要海外人才)

現實:呢個要求對專業職位相對容易通過(例如公司話需要某個特定程式語言5年經驗+某行業知識)。

2.2 薪酬要求

薪酬必須「合理」同符合市場水平。入境處會參考:

  • 行業中位數薪酬
  • 申請人嘅經驗同資格
  • 公司規模同行業

唔可以出「平價人工」請外勞。 如果一份工請本地人市價$30,000但你出$18,000,入境處會質疑。

三、僱主嘅法律責任

  • 只可聘用於申請所述職位: 唔可以請你入境後轉做其他工種
  • 支付遣返費用: 如果你被解僱/合約結束,僱主需支付你返原居地嘅交通費
  • 通知入境處: 僱員離職/被解僱需在7日內書面通知入境處
  • 薪酬支付: 必須按申請時所述嘅薪酬支付
  • 住宿/生活保障: 技術上冇硬性住宿要求,但入境處會考慮僱員喺港生活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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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僱主成本

  • 簽證申請費: $230
  • 律師費(如經律師行申請): $5,000-15,000(非必須,可自己申請)
  • 招聘廣告費(如需要): $0-$2,000
  • 時間成本: 行政時間約數小時(準備文件+跟進)
  • 遣返費用(如有): 機票約$2,000-10,000

五、說服僱主為你做簽證擔保

  • 強調不可替代性: 你嘅技能組合係本地市場難以找到嘅
  • 展示具體貢獻: 你入職後可以帶嚟咩具體業績(收入增長/技術突破等)
  • 減輕僱主顧慮: 表達你唔會短期內跳槽,願意簽長約
  • 成本透明化: 俾僱主知申請費只係$230,唔使經律師行

六、FAQ

Q1:僱主可以要求僱員自己畀簽證申請費嗎? A1:法律上冇禁止,但入境處會視「僱員自費申請」為red flag(僱主應該承擔成本)。建議唔好主動提出自費。

Q2:如果被解僱,可以留港搵新工嗎? A2:可以,但需在短期內(通常14-28日內)找到新僱主為你重新申請工作簽證,或者轉換簽證類型(例如轉IANG)。如果逾期逗留會被遣返。


本文資料截至2026年5月,簽證政策以入境處最新公布為準。